本报讯辽宁海城市公安局严格执法,从严治警,1999年全局无一起民警违纪案件发生,社会满意率由87%上升到90%,并跻身辽宁省优秀公安局行列。
他们在全局推行了警务公开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,制定《关于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规定》,约束民警行为。同时,局所属各科所队都聘请了人大、政协及群众代表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,并设立行政执法公示栏,执法执纪投诉举报电话,实行局长、所长“周五接待日”。
他们以“三讲”教育作为突破口,狠抓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,1999年先后举办12期民警培训班,使民警的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强。